一、服务承诺内容
1、坚持依法治教,加强教师师德建设。尊重法律规定的学生权利,关心爱护学生,公平、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,不歧视每一位学生,认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,不断提高教师的法制观念和师德水平,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的发生。
2、对涉及教育有关问题的政策咨询、投诉,做到有问必答。努力改进工作作风,坚决杜绝生冷硬和推诿扯皮现象,做到文明用语,热情服务,为师生排忧解难,多办实事。
3、实行校务公开制度,主动向社会、学生家长公开教育收费等热点问题。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一费制,严格收费程序,公示有关收费内容和标准;
4、教师按照教育教学工作管理要求,认真负责对待每位学生,教导做人,教会知识。
5、实行就近入学,适龄入学,严格按照教育部门招收学生的有关规定;严格执行国家《课程计划》,开齐学科、上足学时。
6、强化安全意识,完善安全制度,明确安全责任,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教师要覆行安全责任,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7、严禁教师私自开设校外辅导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。
二、处理规定
1、对违反服务承诺一项内容,但未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,由学校领导协调解决处理,并按中北大学附属学校《教师考核办法》处理。
2、对违反服务承诺一项内容,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,由学校领导协调解决处理的同时,报请上级教育部门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