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》精神,有效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行为,保障全体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,经学校研究决定,特成立中北大学附属学校校园欺凌工作防治委员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委员会组成
主 任: 张峻岭(校长)
副主任: 张旭明(法治副校长)(山西省监狱管理局新康监狱副监狱长)
李 琪(副校长)
张志岗(副校长)
成 员: 李沛沛(德育处主任)
武 静(小学低年级组长)
刘春梅(小学中年级组长)
王扣萍(小学高年级组长)
苏芝兰(初一年级组长)
任 龙(初二年级组长)
刘志远(初三年级组长)
张 威(心理健康教师)
芦文俊、李文娟、郝亚男、王 宇(教师代表)
2301班家委会主任:侯慧玲、三年2班家委会主任:王 慧,翟 頔 (家长、社区代表)
2401班张锦浩、五年2班向天成 (学生代表)
二、委员会职责
(一)制定和完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,确保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有章可循、有据可依。
(二)组织开展校园欺凌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,提高学生、教师和家长的反欺凌意识,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。
(三)定期排查和评估校园欺凌风险,及时发现和消除可能导致欺凌行为的隐患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(四)及时处置欺凌事件,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、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,保护被欺凌学生的合法权益。
(五)协调校内外力量,共同做好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,形成工作合力。
(六)定期向学校行政会议报告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情况,及时总结经验教训,不断完善工作机制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委员会成员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,切实履行职责,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。
(二)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,研究解决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,推动工作深入开展。
(三)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,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。
(四)及时总结经验教训,不断完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机制,提高工作水平。